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发展趋势研究

韩国和中国同处亚洲,两国有着类似的农业生产条件,比较接近的消费水平和生活习惯。韩国农产品市场流通体制和批发市场和欧、美、日等经济发达国家比,更接近中国的实际。本文追溯了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历程,对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状,在实地考察调研的基础上进行了归纳分析,并讨论了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新形势下的应对措施,其经验教训可供借鉴参考。

  

  (一)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现状

  

  1、韩国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

 

1980年前,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较落后,农产品由收集商收购后到规模很小的批发市场销售,差价被委托商赚取,价格不透明,信息闭塞,农民不知道价格。针对这些情况,政府为使价格公开、公正,决定由国家建设批发市场,而且批发市场实现全国联网。上世纪70年代中期后,政府用世界银行贷款进行调查并着手建设。第一个建设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汉城可乐洞市场,于1985年5月16日开业。1年后,釜山、大田、光州等地的市场相继建成,政府计划建成32个公营批发市场后就不再建新的市场。

 

2、韩国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分类及分布

按是否达到政府法定要求及投资源划分,韩国批发市场可分三大类:公营批发市场、一般法定批发市场和民营批发市场。

 

公营批发市场:100%资金由地方政府投资建设,采取委托经营。

 

一般法定批发市场:政府投入部分建设资金,但要求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民营批发市场:民间投资建设,不受国家标准的限制。

 

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全国的分布比较均匀,这是因为韩国早期的建设法中规定了“一个城市建一个批发市场”的原则。

 

据2003年韩国农林部统计资料,韩国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51个,其中:公营批发市场29个,一般法定批发市场19个,民营批发市场3个。

 

3、韩国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流通环节

 

  (1)上市途径。以汉城可乐洞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例,该市场流通组织化程度已很高,各行业协会在市场上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活动于流通领域的经营者主要有三种:批发商亦称批发市场法人、中间批发商和零售商。这三种经营者中,批发市场法人起主要作用,是农产品上市的第一道经营环节。韩国水果蔬菜流通协会,简称“青果人协会”,是一个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承担行业组织功能的团体。“青果人协会”是全国性组织,全韩九个道(省)内均设有“青果人分会”。高度的组织化使各道的“青果人协会”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以汉城为例,蔬菜供应量的70%掌握在青果人手中。

 

韩国农产品形成了这样一个流程:农民管种植,青果人负责收购和拍卖,中间商竞买后转给零售商,零售商在店铺零售,人人守份,环环相通,繁而不乱。这种批发集于市场之内,零售限于商店之中的做法,确有值得借鉴之处。韩国农产品主要通过农协等组织实现上市,这种组织化的大流通能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保护生产者的利益,农协还渗透到了农资供应、农业金融、保险等领域,有利地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2)交易方式。可乐洞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采取竞卖投标决定价格,由市场代理销售。如果产品数量被认为不适合上场交易,经管理方许可,由中间批发商直接交易,也称场外交易。无论从交易量还是交易额分析,场外交易所占比例很低,不是主要交易方式。

 

竞卖投标的方式有:举手手指式、电子方式、黑板记录方式和书面投标方式等。对上场农产品,收取上市手续费交易,蔬菜水果收4%、猪牛肉收1.5%、粮谷收1.5%等等。可乐市场的管理制度既严,又方便、先进和优惠。所谓严,是指规格标准化要求严和安全检查严。所谓方便先进,表现为信息化程度高,竞卖结果即可通过因特网及时传送到全国各地。所谓优惠,即指对萝卜、白菜、西瓜等8种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提供全额包装和物流设备利用费,免收垃圾处理费,并分配最佳竞卖区。

 

(3)交易人员。上市货物委托给批发市场法人,拍卖给中间批发商后分散给零售商人和消费团体。中间批发商以个人为主,如釜山批发市场;有的以公司为主,如可乐洞、九里批发市场等。市场交易人员有严格的资格限制,因此保证了批发交易秩序良好。

 

批发市场法人收取委托交易手续费,批发市场法人必须具备商品流通专业知识、经验和经营能力。批发市场法人作为公益性法人,必须遵守“农安法”所规定的要件、买卖方法、交纳保证金、禁止拒绝委托、禁止征收手续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禁止场外经营等。

 

中间批发商从批发市场法人处拍卖得到农水产品后再批发给零售商或团体商。大型超市、农水产品加工企业、出口商、消费者团体等需求量较大的组织可与中间批发商一样直接从批发市场法人处拍买商品。

 

(4)市场管理者。韩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强调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采取政府投资,公职人员管理的原则。韩国批发市场的管理机构可分两类:即批发市场管理事务所或依照地方公企法,设立地方公社或公共出资法人作为管理机构。

 

管理公社(公司),属于政府公共机关,成员非公务员,目前的汉城可乐洞市场和九里批发市场属此类;其它批发市场的管理机构是管理事务所,成员均为地方公务员,市场规模较小。政府公职人员管理市场设施、维持交易秩序、对从业流通人员进行指导监督等,不参加市场的经营交易经济活动,也不会开展其它经营业务。

 

  (5)市场管理内容。汉城市可乐洞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者在农产品上市的包装、规格、标准、农药残留以及信息化等方面的管理成绩显著,值得借鉴。

农水产品在竞卖之前,对重量和内容物进行检查,当发现劣质农产品时,立即采取退货、调整中标价格、停止出货等各种处罚。

 

为了保护消费者免受残留农药的危害,对农产品实施安全检查,当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时,禁止该产品的流通,并全部作废弃处理。

 

为了提高竞卖过程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通过信息化提高批发市场的效率,逐步采用无线竞价器的电子竞卖方式替代原有的手指式竞卖方式。竞卖的结果通过可乐洞市场因特网即时传送,使上市者在家也可确认竞卖状况。

 

为控制垃圾发生量,促进农产品的包装上市,当白菜、大蒜、萝卜、卷心菜、大葱、洋葱等主要品种不经包装上市时,将征收罚款性质的垃圾处理费。

 

(6)批发市场批发与零售的关系。批发市场都采取批发和零售兼营的政策,以减少批发市场由于巨大投资带来的浪费。汉城可乐洞市场在批发与零售的时间段上加以错开,以保证良好市场秩序。

 

  (7)批发市场间的相互关系。由于交通、信息系统发达,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之间形成了层次分明的功能作用。全国32个公营批发市场,有8个属于广域市级的中央批发市场,其余24个是地方性批发市场。可乐洞中央批发市场形成的价格是全国的价格基准,对其它市场及物流中心的价格具有指导参考意义,市场之间不会发生再次转卖的现象(一些大型物流中心也会从批发市场购买一些调味料之类的小宗商品)。

  

  (二)韩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新趋势

  

  1、农产品批发市场面临的新形势

 

  1986年韩国开放农产品市场,1993年加入WTO对韩国国内市场冲击较大。韩国国内的消费形式也发生了变化,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小型批发市场由于环境差,卫生差,客源越来越少。此时国家开始建设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也迅速发展起来,小批发市场逐渐被淘汰。1995年后,大企业也开始热心建设物流中心,政府由注重建设批发市场转为支持建设物流中心。韩国目前有物流中心10个,正在建设的7个。目前约50%的农产品经由批发市场流通,约15%通过物流中心流通。

 

2、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新趋势

 

  (1)流通方式多元化、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仍处主导地位。随着市场开放和农水产品进出口的自由化,流通途径形成了以批发市场为主,物流中心、直接交易、大卖场、电子商务、电视购物(家庭购物)、车辆巡回销售等不断发展的多元化流通新形式。产品降价、新产品开发等竞争越来越激烈,经营农水产品、工业产品的批发兼零售的综合型企业迅速发展,传统的业态发生根本变化。但目前批发市场还是最有效和规模最大的流通机构,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批发市场将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仍是流通主渠道。

批发市场以其流通量大、流通效率高,品种齐全等原因对韩国这样生产者规模小而分散的国家具有重要意义。1999年韩国耕种农户的平均土地经营规模只有1.396hm2。像韩国这样农业生产分散、规模小,产地商品标准化程度和集体供货程度较低的国家,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的重要途径是:把分散、小规模的农产品通过一定的场所(批发市场)集中和规模化,并迅速形成价格,使产品迅速分散出去,也只有批发市场能够履行这种功能。

 

近年批发市场交易量基本稳定,并略有增长;而综合流通中心在短短的3年内一出现就呈现出交易量迅速增长的势头;类似批发市场的交易量呈递减的趋势,3年内交易量萎缩近50%。这说明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流通的主渠道没变,而一些交易设施简陋、不规范的类似批发市场将被购物环境适宜、方便、货物齐全、安全卫生的综合流通中心所取代,而且在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买方市场下,综合流通中心的发展空间较大。

 

(2)农产品批发市场自身变化新趋势。一些老的批发市场由于建设早,没有充分估计到物流量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显得陈旧、拥挤和不堪重负。所以新建批发市场在设计时就考虑到了今后的物流量的增加,面积大,硬件先进,规划合理,辅助设施配套。改变了过去建设的批发市场设施不足,交易拥挤,流通效率低下的状况。

 

批发市场内部的流通环节也有减少趋势。随着大型零售业的出现和发展,物流规模在扩大,批发市场内部拍卖为主的交易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内部的交易环节有减少的趋势,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以适应现代物流的变化需要。2004年我们考察了新建中的汉城江西市场,在建设大型、现代化的拍卖大厅的同时,该市场还专门开辟了一个不需中间批发商的实验区,交易方式也改为对手直接交易。

 

批发市场的交易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在地方批发市场,拍卖交易有下降趋势。如釜山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白菜、萝卜、辣椒、大蒜、姜等农产品的交易中不通过法人拍卖,由中间商人直接出售,即采用对手交易的方式,这种交易约占市场交易量的1/3,成交金额的20%。一些大型物流中心和一些新建的批发市场也试行直接交易,期望减少交易环节。

 

(3)农水产品批发市场公营化。韩国政府坚持大型批发市场的公益性,大力推进批发市场的公营化,从大型批发市场的计划、布点、投资到以后的管理,全部由政府负责。具体过程是:当某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到需要建设市场时,首先由地方政府提出申请,经过中央政府主管部门认可后,中央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设计市场规划方案,规划确定后,资金问题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解决。这对控制市场总量,稳定秩序,提高农、水产品批发市场的规模和建设标准起重要作用。

 

(4)生产者参与批发市场流通得到加强。生产者为了确保价格形成权、供货权等,要求直接或间接地参加批发市场的经营。如作为生产者组织的农协,在批发市场开设及经营中的地位作用不断提升,农协可以作为批发市场的批发法人接受生产者委托参与拍卖活动,还可接受政府委托经营大型物流中心。韩国政府为了推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于1997年制定了《农产品流通改革具体推荐对策》。对策的重点是提高流通设施效率,主要内容有:由生产者组织产与销,实施规格化、商标化战略,推进产地、包装、市场、物流设施等的建设,保证消费者能得到自然、新鲜、安全的农产品,已引起连锁经营的大型超级市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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