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人所得税扣除哪些人不用预扣预缴

发布时间:2020/12/7 11:02:44    文章来源:土流网

       2020年即将结束,对于很多纳税人来说,也要开始确认新一年的纳税工作了。据悉,12月底前,所有人都需要完成关于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填报,那么关于2021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哪些人是可以不用预扣预缴的呢?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看看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表示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相应纳税人的备注栏注明“上年各月均有申报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2021年个人所得税扣除哪些人不用预扣预缴

       1.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单位扣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

       具体来说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

       (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2.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如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同样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取酬且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申报了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

       (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劳务报酬(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

       (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取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劳务报酬所得。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个人所得税扣除哪些人不用预扣预缴的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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