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用“最大,最好,第一”等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3/8 21:45:44

新广告法实施,应工商部门的要求,广告词中不得出现:最好,最大,最全,最佳,独家,第一,唯一,最优,专供等夸大性的广告词。一经发现立即删除。

请广大会员严格遵守,以免被删除。



下面引用一则相关新闻:

记者昨日从三亚市工商局获悉,近日,三亚市工商局海棠湾工商所对辖区某宾馆在网页宣传广告中使用“唯一”、“第一”等绝对性用语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共罚款2000元,没收广告费用1000元。据介绍,这是全省工商系统介入网络市场监管以来,工商所查处的首宗网络市场监管案件。

本文整理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email:kf@53shop.com 进行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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