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淘宝规则发布了《“恶意骚扰”规则新增“会员侮辱、恐吓”情形变更公示通知》,通过短信、阿里旺旺、邮件等方式或在评论、交易留言板中对他人实施侮辱、恐吓的行为将被认定为恶意骚扰。如有违反,每次扣12分,情节严重的扣48分。该规则将于2016年6月28日正式生效。公示显示,《淘宝规则》中“恶意骚扰”从“会员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他人,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变更为“会员采取恶劣手段对他人实施骚扰、侮辱、恐吓等,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新增“对他人实施侮辱、恐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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