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等创业又有了新的政策

发布时间:2015/12/21 12:40:53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批准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1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其中针对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五类人员提出了很多优惠的政策,以鼓励和帮助他们自主创业。

《指导意见》中提出了一系列优惠的政策,如初创业者的注册资金可以分期到位;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创业初始成功率等指标成为考核地方政府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等。此《指导意见》的出台,再一次使大学生自主创业引起关注。有媒体称,《指导意见》将给创业者带来诸多优势,如创业者市场准入门槛降低、拥有更多的融资渠道、市场环境更加良好和公共服务的完善等。

高校:有些学生已经来咨询

记者联系了几所高校的就业指导中心,一些老师根据《指导意见》谈了自己的看法。北方工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孙宗瑞老师称,鼓励大学生就业的呼声几年前就已经很热,《指导意见》的效果,还需要拭目以待。孙老师谈道:“由于相关部门工作参照的是已颁布的政策法规,因此期待大学生创业者获得《指导意见》中提到的好处,还需要相关部门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我们也接到过学生的咨询,但是在和石景山工商部门联系后,对方称对此还不知情,还没有得到政策文件的通知。相比之下,制约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难点,还是在创业初期,如启动资金、场地等。”

创业者: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有助于创业

学生对《指导意见》的落实效果也很期待。方便文化公司的经理张拓在相关部门咨询时,得到的回应依然是没有接到相关文件。“我们公司注册时是完全按照社会上的公司注册标准来的,没享受到优惠,希望能把《指导意见》与政策挂钩,联系得紧密些。”创业者张拓称,“如果这个《指导意见》出台没能取得效果,那会对大学生创业造成很大的打击,就比如其中谈到的注册资金可以分期到位,对于我们这些毕业生,最难的就是初期没有资金,如果能分期到位,当然会帮助很多人走上自己的创业之路。毕竟如果家境不是很富裕的话,很难拿出动辄上万元的资金的。”

工商局:现在还未得到上级下发的文件

记者拨通了北京市工商局12315热线,值班员没有给予明确的答复,称具体的政策需要和所在区县的工商所联系。记者再次联系了朝阳、海淀、石景山等几家工商局,被告知个体人员注册公司的,需要向公司所在地区的工商所咨询。几经周折,再次连线地区工商所后,工作人员称:“我们还没有得到上级下发的文件,《指导意见》还需要参照具体政策来办,我们可以帮您记录下来,帮您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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