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2购物津贴全店通用吗?为什么我的订单跨店不能使用双12购物津贴

发布时间:2017/12/4 14:55:12

      2017天猫双12品牌盛典就快到了,有小伙伴发现自己的满减购津贴无法使用,为什么我的订单跨店不能使用双12购物津贴?下面我们来看看关于双12购物津贴的使用可能大家会有些问题。

淘宝双十二大促活动时间:淘宝双12跨店满减使用时间:2017年12月12日,

 

跨店满减:女装统一满减档位【200-20元】 可叠加使用,无需领券,不封顶,满就减;

天猫年终大品牌盛典

所用购物津贴相等值的现金收入。双12购物津贴有效期为2017年12月12日00:00:00-2017年12月12日23:59:59。

1. 2017双12活动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消费者使用“双12购物津贴”。

2. 双12购物津贴”门槛有以下两种:每满1000减50,每满300减30。
 

品牌盛典活动介绍:

天猫双12年终品牌盛典全面开启,万千品牌演绎理想生活趋势,为消费者打造一场品牌粉丝嘉年华。

双12购物津贴:

 

今年双12年终盛典活动购物津贴”门槛有以下两种:每满1000减50,每满300减30。如双12购物津贴如何跨店使用?为什么我的订单跨店不能使用双12购物津贴?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看看吧。

1、不同收货地址订单,购物车可以合并下单使用购物津贴吗?

如果是预售商品,在定金阶段已经选择了不同的收货地址,则可以实现多个收货地址合并支付尾款的情况,同时只要满足优惠门槛就可以享受双12购物津贴等优惠;但是非预售商品通过购物车合并下单的话,收货地址是需要保持一致的。如果您分别修改收货地址提交订单,先不付款,再通过待付款页面合并支付,则无法凑单享受最大满减优惠。

2、双12购物津贴需要什么条件方可跨店结算?

在双12活动店铺下单购物,购物车商品支持使用的双12购物津贴满减门槛完全相同,即可跨店结算。

目前双12购物津贴的门槛为:每满1000减50,每满300减30。

3、双12购物津贴可以跨店使用吗?

双12购物津贴支持单店铺满减支付,同时支持一组满减条件完全相同情况下跨店铺使用。

 

2017天猫双12双12购物津贴如何跨店使用?为什么我的订单已经凑齐300元了跨店不能使用双12购物津贴?小编就和大家介绍这些了。希望对各位网友有所帮助。

“双12购物津贴”是专为天猫消费者开发的天猫平台通用型折扣产品,消费者可以通购物津贴享受到消费优惠。为更贴合活动主旨,报名参加2017双12的商家,店铺全店商品(包含双12活动商品及非活动商品)均须支持使用“双12购物津贴” (部分不支持双12购物津贴使用类目*除外),购物津贴折扣上不封顶。“

“双12购物津贴”在消费者端以购物津贴额度的形式显示,但实际代表的是一种消费者可于购物时按照商家设置的初始满减门槛直接抵减一定面额现金的消费权益,商家并不能因此获得与消费者基于初始满减门槛所用购物津贴相等值的现金收入。详细规则如下:

1. 再次提示每元购物津贴实际代表的是消费者获得的、可用于购物抵减1元现金的会员权益,商家并不能因此获得与消费者所用购物津贴相等值的现金收入。双12购物津贴有效期为2017年12月12日00:00:00-2017年12月12日23:59:59。

2. 2017双12活动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消费者使用“双12购物津贴”。

3. 双12购物津贴”门槛有以下两种:每满1000减50,每满300减30。

4. 商家须选择“双12购物津贴”的初始满减门槛来作为2017双12活动期间店铺优惠的实现条件(商家应当遵循天猫制定的不同类目不同使用门槛的原则性要求)。商家可根据所经营的一级类目设置各一级类目的初始满减门槛 (部分特殊二级类目存在单独设置入口),如店铺参加双12且经营多个一级类目,则每个一级类目均需要设置各类目的初始满减门槛(部分特殊商品如虚拟商品及产品不支持购物津贴使用类目*除外),具体初始满减门槛的设置与选择请以设置页面上的信息为准。

举例1:店铺有多个一级类目,其中一个一级类目参与双12活动,且满减门槛为 “每满300元减30元”。一位消费者拥有120元额度的购物津贴。

1)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300元,则可抵扣30元;

2)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600元,则可抵扣60元;

3)若消费者下单金额满900元,则可抵扣90元;

以此类推,上不封顶,直至消费者拥有的购物津贴额度消耗完毕;

5. 为使消费者获得切实优惠,活动期间,天猫会不时比照消费者在零售行业其他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优惠,及时调整“双12购物津贴”满减门槛,如因天猫原因变更满减门槛的,天猫承诺变更前后商家的实收款不会减少。

6.“双12购物津贴”支持单店铺满减支付,同时支持一组满减条件完全相同情况下跨店铺使用,双12购物津贴分摊使用抵减金额将根据订单实际金额等比例进行拆分。

7. 报名参加2017双12的商家视为默认接受 “双12购物津贴”初始满减门槛,且报名成功后商家不得自行取消初始满减门槛。

8.“双12购物津贴” 可与商家单品级优惠、店铺级优惠等优惠叠加,可与点券、超市卡、超市银泰卡、支付宝红包、现金红包、集分宝、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等叠加使用,但是与任何形态的天猫购物券均不可叠加使用(包括天猫购物券、天猫购物券-行业券、天猫购物券-合作券、天猫购物券-品牌券),付款时默认优先使用单品级优惠、店铺级优惠、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如使用以上优惠后金额仍满足 “双12购物津贴”使用条件则可继续叠加使用“双12购物津贴”。双12活动期间部分优惠工具可能优惠不生效,或新增可叠加优惠类型,具体以线上下单支付实际交易流程为准。

9.“双12购物津贴”不得提现,不得转赠他人,不得为他人代付。

10. 2017年“双12购物津贴”仅在双12当天有效,使用“双12购物津贴”的订单发生退款时,若关联订单未付款并关闭时,购物津贴退回至消费者;若关联订单*是已支付且未确认收货状态,则子订单交易关闭时,分摊的购物津贴退回至消费者。除此之外,双12购物津贴将不予退回。

关联订单*,是指享受同一满减条件进行可抵扣金额抵减的所有订单,如:用户在A、B两个店铺分别购买一个每满300减30的活动商品,商品总额为300元,合并支付抵扣30元,则AB两个店铺该两个商品订单为关联订单。

相关专题: 双十二购物津贴怎么用 | 2018年货节是什么时候 | 2017京东双12销售额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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