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1日,有媒体发布了这样一条报道盗涮团伙派人卧底饭店当服务员,从一位南京市民银行卡上盗涮 254 万。
记者获悉,该市民起诉发卡银行,以银行未履行交易安全保障义务,已构成违约,请求法院判令发卡行赔偿损失254万余元。日前,南京秦淮法院一审支持了该市民的诉请,判决银行全额赔偿 254 万损失,并支付相应利息。
法院认为,此案从一个侧面证明银行卡系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银行自身存在管理疏漏与过失,银行应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面对社会上出现的利用伪卡恶意支取储户存款的现象,应及时修补技术漏洞,进行相关技术的升级改造。
深更半夜银行卡遭盗涮250余万
2016 年 8 月 26 日 0:19 至 0:22,南京市民季女士陆续收到某银行发送的短信4条,告知其银行借记卡账户发生消费四次,每次消费金额分别为 99 万元、99.99 万元、49.999 万元、5.4 万元,合计2543890元。
为确定这些短信的真伪,季女士赶紧查询了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发现这些交易确实发生过了,自己卡里 200 多万的巨额现金,只剩下 800 余元。万分焦急的季女士立即致电银行进行交涉,并报了警。
此时,睡意全无的季女士认为应当在第一时间当面将此事向警察讲清楚, 并匆忙赶往大光路派出所。 为保险起见,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季女士还从路边一银行取款机取了100 元钱,以证明案发时银行卡就在自己身上。 “这张卡始终在我本人手上,而且案发时我在家睡觉,根本不可能进行这四笔交易消费。”季女士告诉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