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有商家喜欢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折”“新品折”等词汇,甚至误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针对此类现象,淘宝规则修订了《淘宝价格发布规范》。9月30日,淘宝规则发布了关于修订《淘宝价格发布规范》的公示,增加了价格欺诈部分等内容。规范修订内容将于2016年10月14日正式生效。价格,是淘宝平台的敏感词汇。
细看这次修订的内容,条款重点强调了价格欺诈的概念。条款第一条就增加了“商家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说明,指出商家在淘宝(含淘宝、天猫、聚划算等平台)发布商品服务时填写的所有价格,都应遵守法律规定、遵循市场规律,确保可以提供所有价格的合法依据或可供比较的出处。
同时,对于“原价”一词的使用,条款也有明确规定。条款强调商家不得在商品标题、图片、描述及其他商品宣传中出现“原价”描述。因为当商家在无法准确理解“原价”法定含义的基础上,一旦误用将构成价格欺诈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若商家宣传中含有上述内容的,淘宝将对该类商品或信息进行下架处理。这一点,尤其值得广大卖家注意。
此外,商家参加淘宝组织的促销活动时,淘宝规则对宝贝价格行为做出了规定。例如,商家确保承诺的该宝贝价格在有效期内开展促销,不得在促销期间擅自提价、擅自提前结束促销活动,促销宝贝有数量限制的必须明示参加促销活动的宝贝数量。
一旦商家违反价格承诺,淘宝核实情况后对商家保证金做出冻结、划扣措施,以便向所有购买该宝贝者“先行赔付”,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淘宝价格发布规范》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一、商家在淘宝(含淘宝、天猫、聚划算等平台,以下合称“淘宝”)发布商品服务(以下合称“宝贝”)时填写的所有价格,均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遵循市场规律,确保可以提供所有价格的合法依据或可供比较的出处。商家不得虚构原价,不得虚假优惠折价。* | 一、商家不得实施价格欺诈行为。商家在淘宝(含淘宝、天猫、聚划算等平台,以下合称“淘宝”)发布商品服务(以下合称“宝贝”)时填写的所有价格,均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遵循市场规律,确保可以提供所有价格的合法依据或可供比较的出处。 |
四、在淘宝,商家对未销售过的宝贝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折”、“新品折”等类似概念,误导消费者认为该宝贝有成交记录;淘宝不会强制要求商家进行虚假的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 四、在淘宝,商家对未销售过的宝贝不得使用“原售价”、“成交价”、“折”、“新品折”等类似概念,误导消费者认为该宝贝有成交记录;淘宝不会强制要求商家进行虚假的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标示。 |
五、商家有任何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行为的,商家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五、鉴于商家可能无法准确理解“原价”的法定含义,一旦误用将构成价格欺诈并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为维护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商家不得在商品标题、图片、描述及其他商品宣传中出现“原价”描述。若含有上述内容的,淘宝将对该类商品或信息进行下架处理。 |
六、商家参加淘宝组织的促销活动应当标示真实有效的宝贝原价或其他销售业态价,标示有真正价格优惠的宝贝促销价,确保可以向淘宝或监管部门提供原价或者被比较价格的真实依据,并对所有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 六、商家参加淘宝组织的促销活动应当标示真实有效的被比较价格,标示有真正价格优惠的宝贝促销价,确保可以向淘宝或监管部门提供被比较价格的真实依据,并对所有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
七、商家参加淘宝组织的促销活动应确保在其承诺的该宝贝价格有效期内开展促销,不得在促销期间擅自提价、擅自提前结束促销活动;如促销宝贝有数量限制的还必须明示参加促销活动的宝贝数量。淘宝有权按照促销活动规则对商家标示的价格进行核对。如商家违反价格承诺,淘宝有权在核实情况后向所有购买该宝贝者实行“先行赔付”制度。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商家承担,淘宝有权从商家的保证金中予以冻结、划扣。 | 七、商家参加淘宝组织的促销活动应确保在其承诺的该宝贝价格有效期内开展促销,不得在促销期间擅自提价、擅自提前结束促销活动;如促销宝贝有数量限制的还必须明示参加促销活动的宝贝数量。淘宝有权按照促销活动规则对商家标示的价格进行核对。如商家违反价格承诺,淘宝可在核实情况后从商家的保证金中予以冻结、划扣以便向所有购买该宝贝者进行“先行赔付”,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规定,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是指经营者标示的价格等于或者高于原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否则属于《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情形(价格欺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否则属于《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情形(价格欺诈)。 |
淘宝商品乱用“原价”一词将被下架,10月14日正式生效,还在使用这些词汇的卖家赶紧修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