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兄弟注意:下月起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5/8/12 11:27:24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记者 申铖 韩洁)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11日印发《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原有的增值税免税和先征后返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自1994年以来,我国对国内生产流通和进口的部分化肥品种一直实行免征或者先征后返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上述政策的弊端日益显现。为了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把过量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尽快减下来的要求,顺应形势的发展变化,解决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有必要适时停止执行化肥增值税优惠政策。


上一篇:苏宁门店或全线接入支付宝 阿里巴巴推英文版打假工具

下一篇:京东上线农资频道 布局2万亿农村市场

推荐货源
微商厂家直供货源
推荐资讯
最新资讯
分类栏目
新手开店 开店经验 淘宝推广
进货技巧 淘宝故事 网店装修
图片处理 网购技巧 行业新闻
创业项目 淘宝考试 品牌排行
微信开店 品牌百科 微商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