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出售客户信息获刑10个月

发布时间:2015/1/31 23:43:15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快递公司员工李某将公司的客户信息拷贝后出售,两年多获利28.8万元。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李某现年31岁,案发前是北京某快递公司信息部员工。该公司信息部研发中心财务系统组组长的证言称,李某是该组组员,主要负责财务系统维护和开发,有数据库查询权限,可接触到公司客户信息。

  李某供述,2012年3月,他接到一个自称姓窦的男子的电话,对方欲购买客户信息进行商品推销。李某便违规从公司信息库下载公司客户信息,通过QQ、电子邮箱发送给窦某。对方根据信息质量每月向他的银行卡汇款。

  2014年6月,快递公司接到关于客户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投诉,公司安保处经过检查后台系统,发现李某有嫌疑。李某向公司承认,他从2012年开始每月导出客户信息出售并获利。

  法院查明,李某自2012年3月至2014年6月,拷贝公司客户信息数据出售给窦某,获利约28.8万元。2013年6月6日、6月9日,李某再次将客户信息10余万条出售给窦某,对方尚未付款,李某被查获。案发后,李某赔偿公司5万元。

  顺义法院认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上一篇:阿里巴巴蚂蚁金服估值500亿美元,拟明年上市

下一篇:不要再被骗啦,银行卡盗刷骗局又升级了

推荐货源
微商厂家直供货源
推荐资讯
最新资讯
分类栏目
新手开店 开店经验 淘宝推广
进货技巧 淘宝故事 网店装修
图片处理 网购技巧 行业新闻
创业项目 淘宝考试 品牌排行
微信开店 品牌百科 微商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