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滴滴打车大数据"杀熟"的新闻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许多网友试验:同一个上车地点,同一个目的地,不同的手机,不同的用户,收费会不一样。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我打滴滴比别人贵?你仔细研究过这个问题吗?
网友:不是人品问题,
可能是你被“杀熟”了↓
什么是大数据杀熟?
所谓“大数据杀熟”,有人将其定义为互联网厂商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用户数据,对老用户实行价格歧视的行为。
也就是说:同一件商品或者同一项服务,互联网厂商显示给老用户的价格要高于新用户。
此前,媒体调查就曾发现,在机票、酒店、电影、电商、出行等多个价格有波动的平台都存在类似情况,且在在线旅游平台较为普遍,而国外一些网站早已有过类似情况。
记者亲测
不试不知道,一试吓一跳?是否真的存在滴滴打车"杀熟"的情况?咱们条形码的记者,亲自体验了一番。
记者找来了三部手机↑
●白色的ios系统的手机为滴滴打车的老用户,平均一天打车量为两到三单。
●中间黑色ios系统的手机为滴滴打车不常用用户。
●最右边安卓系统也为不常用用户。
开始体验
✡目的地:万科金域国际拼车
这个老用户最常去的地点是万科金域国际,然后把新用户的地点也定在那,从拼车单上可以很明显的看到,经常去万科金域国际的老用户,显示的价格是15块钱,这些不常去的新用户价格是13块,另一个是12块8,足足比老用户便宜了大概2块钱。
同一个上车地点,同一个下车地点,除去折扣券的折扣价后,新老用户的价格不同,显示的公里里程数也不同。
快车
再来看下快车单的情况,老用户价格显示的是16元,而两个不常去的用户,显示价格是一样的,都是13.8元。
许多用户都发现了类似的情况。老用户与新用户相比,同一上车地点,同一下车地点,收费会比不常用的用户高一些,也因此,市民怀疑存在杀熟现象。
滴滴回应
为此,滴滴官方立马回应称:滴滴没有存在大数据杀熟,以前没有,以后永远不会有。
那为何价格会有差别呢?
滴滴做出了这样的解释:预估价根据当时路况进行评估,会有不同。其次是受折扣券的影响,最后影响价格的还有可能是市民打车时的网络状况,以及gps定位的差异,都会影响估价。
不少网民针对滴滴的解释提出进一步质疑,如果说快车单还会受到路况等的影响,预估价和实际费用之间会有些许出入。那拼车单显示多少就得付多少,这又做如何解释呢?
并且显示的价格已经剔除了现金券等优惠,地点定位使用同样的网络,路况也是同一时间叫的车,为何差价还会存在少到几毛,多到几块的差别呢?
目前,滴滴公司没有对此做进一步解释。
这些情况,你是否也遇到过?
1.情况一:老用户比新用户价格高?
据报道,有网友称,自己在某电影票订票平台上体验到了被“杀熟”。
她表示,用新注册的小白账号、普通会员账号和高级别的会员账号同时选购同场次电影,最便宜的是小白账号,其次是普通会员账号,而高级别的账号一张票要比小白账号贵出5元以上。另外,自己下半年开始,电影票平台价格显示均价30-40元,而一年前均价为20元。
2.情况二:苹果用户比安卓用户价格高?
目前,大家的手机大多分为两个阵营,分别是苹果iOS系统和安卓系统。然而,一位网友发现,用苹果手机打车比安卓手机打车贵。
此外,某些视频网站也会根据手机不同型号给出不同的收费待遇。以某视频网站为例,开通VIP会员,安卓用户1个月、3个月和6个月的价格分别为20元、58元、108元,年费是198元;而苹果用户购买则要贵出5-35元不等。对于存在价格差异的原因,客服表示,是由于其中包含苹果收取的手续费。
3.情况三:不买价格变更贵?默认捆绑上次服务?
媒体报道,在线旅游平台被批评存在“大数据杀熟现象”最多。一位网友表示,自己在某在线旅游平台订机票,选好的那班每次看时都会上浮;而当自己选好该机票后取消,再选那个机票时,价格立刻上涨甚至翻倍,在自己觉得“不买会更贵”而匆忙下单后,发现该航班价格又恢复到最初的低价。
此外,还有一种根据用户的“上一次行为”而默认捆绑相应服务。例如刚刚注册会员的用户,他在购买机票时,系统仅默认显示一张机票的价格。而一旦他在这一次同时勾选了贵宾休息室、接送机服务或酒店优惠券等附加服务,那么在下一次下单时,系统会默认帮他勾选同样的服务。
4.情况四:不同用户,价格不同
有网友在微博发出两张截图称,自己与家人在某旅行APP搜索机票,同一航班同一时间不同手机搜索出来的价格却不同:
除了以上情况外,在一些网站,大V在客服投诉等方面甚至享有特权。同时,还存在同一位用户在不同网站之间数据被共享这一问题,许多用户遇到过在一个网站搜索或浏览的内容立刻被另一网站进行广告推荐的情况。
是价格“歧视”还是价格“机制”
不少网友看到“大数据歧视”后表示,自己也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但也有网友表示,还是应该以实际情况出发,打车估算价格出现误差在所难免。
对于这种现象,专家也有不同观点
有专家认为,大数据把经济学中的“一级价格歧视”实现了。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教授刘昕表示,“过去经济学里讲一级价格歧视,听上去像是天方夜谭,现在有了所谓的大数据,倒是堂而皇之地实现了。一级价格歧视又称完全价格歧视,每一单位产品都有不同的价格,它假定垄断者知道每位消费者对任何数量的产品要支付的最大货币量,并以此决定价格,因而能够获得每位消费者的全部消费剩余。”
也有专家认为,这其实是给价格敏感的人提供了更多优惠。
知名大数据专家、电子科技大学大数据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周涛表示:“让不同的消费者看到不同的价格,大家往往一听到这个就觉得是价格歧视。其实可以反过来想,有些消费者看到的是原价,有的消费者可能会看到优惠券、返现券后的价格。在这种意义上讲,我们可以不把它理解为价格歧视,而是给价格更敏感的人更多优惠。”
“大数据杀熟”是否违法
大数据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关键在于使用者用来做什么。
人民日报的一则评论引起了网友关注。该评论表示,从福利经济学的视角,针对不同消费能力群体差别定价并非一定是坏事。然而,同一时刻对同一产品的差别定价,尤其是将消费者蒙在鼓里随意加价的情形,并不在其列。为了获得灰色超额利润,它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已经构成违背消费者知情权的价格欺诈,不为价格法所允许。
根据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三条,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按照这一定义,“大数据杀熟”显然违反了《规定》,是一种典型的价格欺诈。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