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对淘宝诉“涮手”李某一案作出判决,认定李某在淘宝的交易中,有 24 笔交易属涮单行为,违反了淘宝规则,构成违约,支持了淘宝索赔 1 元的请求。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涮手”案。
2016 年 7 月,淘宝网发现李某多笔交易存在涮单行为,对其长高作了限制登入处理,不服气的李某将淘宝告上的法院。根据用户注册淘宝会员时签署的《淘宝服务协议》约定,用户不得从事涮单等虚假交易行为,一旦违反则构成违约。据此,淘宝以违约为由提出反诉。
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表示,阿里将继续全链条打击涮单行为,让涮单平台不敢涮、不再涮;通过诉讼的方式教育“涮手”群体;严厉处罚涮单商家,清零交易量,甚至永久关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