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条件
代理商须认可公司的品牌理念,喜爱公司的产品,认同运动品牌文化;
代理商热衷高档运动品牌经营,有事业进取心并愿与公司共同成长;
代理商须具备运动品牌营销理念和店铺运营、管理能力并为之配备专业人才;
代理商须秉承诚信、合法的生意守则并愿接受公司总部的监督与管理;
代理商要确保品牌的专卖经营及在当地的形象与口碑,不得与其他品牌一起进店销售;
代理商愿意接受公司总部的市场检查和督导,以及公司为之做出的营销安排。
经营场所专卖店须位于繁华商业闹市或街区,专柜须位于当地一类百货商店,面积根据综合市场因考量,经审核后可适当调整;
代理商所开的专卖店必须是全年经营店,非短期或季节经营;季节店主要以4-10月份为主;
公司无偿提供店铺设计、陈列指导、产品培训等,装修及陈列道具、衣架、POP、形象画费用由代理商承担,公司可提供给代理商每季新品宣传册;
加盟店铺必须具备一定的通讯设施,包括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
公司严格实行订货制度,订货确认后交纳订货预付款;
公司不进行赊帐支持;
年度销售计划按季节进行分解。
公司总部有权对代理商店铺进行业绩评估,并依此为凭据做出配合、调整及是否延续合同等;
双方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若继续合作,双方签署“合同续签协议”;
为促进销售,加盟店需配合公司定期提供销售数据、货品适销及市场动态信息等;每月、每周定期向公司总部汇报各店的销售情况;
加盟店进行促销、宣传等事项,需要事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审核后方可实施;
代理商在运营中,与公司特别沟通、交涉需要解决的问题及细则,以书面签字确认为准;
公司严厉杜绝仿牌、假冒等市场行为,若发现代理商有类似行为,则合同立即终止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公司总部每年会根据中国大陆消费市场环境定期进行统一的市场推广、媒体宣传、专业大赛赞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