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条件
省级代理商:
A.省级代理商的必备条件:
1:省级代理商办公驻地原则上位于各省会城市,或者重点发达城市、直辖市等区域内。
2:在管辖区域内的一类商圈(商场),必须拥有5个以上达标的销售网点,且具三个专卖形象店铺。
3:经营一年期内,完成全年实际提货额50万以上。
4: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固定的办公场所。
5:设置分公司管理架构,拥有规范的营销管理团队,具备市场管理能力与加盟商服务能力。
B、省级代理商的责权利标准:
1:拥有代理区域内市场拓展的权利。
2:拥有发展区域自营店铺开发和代理区域内客户加盟管理的权利。
3:根据订货额,享受订货折扣和退货率。
4:必须拥有分公司管理架构的搭建,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向下线加盟商提供支援、培训、管理等服务。